成立公益协会需要什么条件_成立公益基金会需要什么条件

扶贫济困、乐善好施、行善积德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同步实现小康,是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伟大“中国梦”的重要体现。在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的今天,我县尚有部分生活困难群众,他们或因病、因残、因灾致贫等种种困难,急需得到社会的帮扶和救助。

为积极鼓励参与和开发我县慈善资源,推动我县慈善事业向前发展,计划于2022年上半年筹备榆中县慈善协会换届工作,本会将以“倡导良好社会道德风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组织吸纳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扶贫济困、安老抚孤、恤病助残、助学优抚、救灾减害等多种公益活动”为办会宗旨,现诚邀社会各界企业、团体和爱心人士加入,共同做大、做强慈善事业,慈惠我县更多的困难群众。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募对象

热衷于慈善事业,乐于为社会弱势群体服务,自愿参与社会服务和慈善公益活动的社会团体组织、企业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二、招募条件

1.年龄18周岁以上。

2.拥护慈善协会章程,遵守慈善协会管理办法;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慈善事业,自愿申请加入本会;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保证不在网络等媒体以协会的名义作任何政治评判,不散播影响团结、和谐的言论和图片。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加入本会

本人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及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本人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司法机关追查的;

本人组织或参与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性质恶劣的;

本人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名单的;

本人涉黑涉恶,涉黄赌毒,以及参与非法宗教活动的;

本人在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本企业或社会团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本人有重大经济纠纷的;

其他方面存在不宜申请加入本会的情况。

三、主要权利

依照《榆中县慈善协会章程》规定,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参加本会组织的有关活动;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对本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监督权;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主要任务

积极参加慈善募捐、社会服务、抢险救难、赈灾济困等重大社会慈善公益活动;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开展助困、助残、助孤、助老、助学等慈善服务活动;承担临时性、突发性志愿服务活动。

五、招募方式

1.现场报名:县民政局养老服务和慈善社工股;

2.邮寄报名:申报者可将《榆中县慈善协会会员申请表》邮寄至榆中县民政局。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3月31日。

联系人:张骆希

联系电话:0931-5238465

温馨提示: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