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自2021年9月1日开始施行。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城建税执行中重点难点问题,便利征纳双方执行操作。今天带你了解:
城建税计税依据如何确定?
根据《城建税法》等相关政策规定,
城建税计税依据
为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是指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加上增值税免抵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和期末留抵退税退还的增值税税额后的金额。
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是指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扣除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后的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城建税计税依据
=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依照增值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增值税免抵税额-直接减免的增值税税额-留抵退税额依法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纳税人依照消费税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规定计算应当缴纳的消费税税额-直接减免的消费税税额【例1】
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后申报缴纳增值税50万元,9月已核准增值税免抵税额10万元,9月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额5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7%=3.85
【例2】
位于某县县城的乙企业,2021年10月申报期,享受直接减免增值税优惠后申报缴纳增值税90万元,享受直接减免消费税优惠后申报缴纳消费税30万元,该企业10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