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宗罪大爷大结局(七宗罪大结局解说)

郑爽这几天火了,火得一塌糊涂。

我其实对明星那些乱七八糟的事历来不感兴趣,关我甚事。但这次不一样,我觉得事情到了这个地步,我不出来说两句不行了。

郑爽事件到现在性质完全变了,已经不再是一般的明星八卦了,你见过以前哪个明星八卦最后惹得各大官媒都出来强硬表态发声的?而且措辞一个比一个狠。共青团中央:挑战价值底线、凌驾法律之上!广电时评:与法不合,有违公德!北京电视台:封杀!中央视协:超越道德底线!中央政法委:贻害世风!法理难容!新华社:让失德艺人彻底凉凉!

网络上也是到处谴责,一片喊杀声!

为什么大家反映这么强烈?因为她这事情性质太恶劣了。

但是可悲的是,直到现在网上还有许多人为她打抱不平,有人认为他是被张恒这个渣男给坑害了,是受害者;有人发了长篇分析文章,结论是郑爽所做的是好多人都有可能做的,我们对一个“清纯可爱”“毫无心机”“性情直率”“爽言爽语””的小美女太过严苛了;有人还在鼓励她:“挺住!”“振作起来!”“我们永远支持你!”……

清纯不可以无知,率真不可以无耻。

一个长得俊巴巴漂亮亮的“傻白甜”落到这般田地,完全是她自己作的,No zuo no die。她与张恒之间谁先出轨、谁差谁钱、谁先欺骗谁,那些都已经是狗咬狗的事,没有多少人关心了,而且这些都不影响对郑爽德行的定性。也有可能,张也渣,但不能因为张渣就说明郑不渣。很有可能两个都渣,但相对来讲,郑渣更可恶、更可怕。

郑爽错在哪里?给你上棵烟,听我慢慢道来。

首先代孕在中国是违法的,她明知这事在国内违法,却跑到美国去做,在国外干了一件国内不允许干的事。按国内的标准这其实就是违法,只不过事发国外,国内法律拿她没办法。钻法律空子,出国非法代孕,此为一过。

普天之下所有母亲都是伟大的,伟大之一就在于母亲都要承受怀胎分娩之苦,承担人类繁衍生息之重任。其实自然界几乎所有母性动物都是,在这一点上人与动物是相通的,所以这也是天职。女人爱美大家都理解,但一个女人为了保持身材,放弃作母亲的责任,将怀胎分娩的天职通过金钱交易转由他人负责,逃避责任,德不及狮豹虎狼。打破自然法则,逃避为人母的责任,此为二过。

代孕在许多国家之所以违法,因为它超越了人伦道德底线。究竟谁是孩子的母亲?是卵子提供者?还是十月孕育者?孕育者怀胎十月,对孩子情感如何割舍撕裂?生物学母亲未付出任何辛劳,对孩子何以有正常母爱?本来很简单的事情被代孕一下子搅合乱了,其恶果不亚于克隆人,如不加以严厉制止,社会伦理必将越来越乱。扰乱人伦,超越道德底线,此为三过。

郑爽曾提出打胎。虽然没打,但不是不想打,是想打没不掉,都TMD烦死了。七个月大,其实那就是一条生命,只是皮里皮外的区别,打胎无异于谋杀,所以在许多国家都是一项罪名。一个母亲对亲生骨肉没有一点疼爱,反而绞尽脑汁想把ta置于死地,人性安在?!泯灭人性,意欲谋杀骨肉,此为四过。

如果说打胎只是个罪恶的想法最终没有实现,那弃养则是铁证。家财亿万,却不养孩子,把孩子当成垃圾和累赘,早扔早好,不然以后如何继续花天酒地、纸醉金迷?既生之则养之,是你的骨肉,不想养也得养,这是法定责任。知不知道刑法上有一项罪名叫遗弃罪?弃养子女,逃避法定义务,置子女成长于不顾,此为五过。

事情被曝光不久,如果郑爽及时认个错、道个歉、表个态,哪怕装一下,也可以平息不少公愤,那事情也不至于到这个地步。然而,这个无知无畏的傻子却自始至终没有意识到错误,学川建国同志一直在甩锅推责,妄图通过指责别人来证明自己的无辜,激起了网络更大的公愤,乃至官媒纷纷出来定调声讨。执迷不悟,死不认错,此为六过。

好多为她鸣不平的人可能会说,她做的事情其实好多普通人都有可能做,甚至有的正在做,为什么偏偏对她一个小女子不依不饶?问到点子上了。因为她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粉丝众多,他们的一举一动、一笑一颦都会有许多人争相模仿,他们无形中会影响许多人的“三观”,左右整个社会的风气和道德水平,所以社会对公众人物的要求注定要比普通人高得多。一个公众人物不能意识到并承担起社会责任,恣意妄为,贻害大众,此为七过。

目前网络上好多人在替她鸣冤叫屈,认为她的事情没什么大不了的。这恰恰说明这些失德的公众人物对社会是危害无穷的,恰恰说明对这些艺人应该狠治!

漂亮的人都是幸运儿,但长相是爹妈给的,长得漂亮不是个人的功劳。不要凭一张漂亮的脸蛋就可以无知无畏,就可以为所欲为,一定要注重个人内涵的培养。一个德行尽失、内涵空虚、空有皮囊的明星,充其量只是一个包装精美的驴屎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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