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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失足少年_失足少年是什么

“决不能放弃任何一个挽救失足少年的机会!”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公安机关移送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中发现,该团伙盗窃案中的木某仅17岁,而且是从犯,积极向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并取得谅解。

 “推一把是罪犯,拉一把是希望!”

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以

“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多部门帮教+签署监督考察协议”

三种举措对木某开展个性化定制帮教......

附条件不起诉宣告+训诫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2021年11月17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起盗窃案的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开展不起诉宣告训诫会,市关工委、市团委、嫌疑人居住地社区代表、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及法定代理人参加此次宣告训诫仪式。

宣告会上承办检察官宣读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书》和《禁止令》,阐明了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深刻剖析了涉罪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并进行了训诫。

犯罪嫌疑人木某在宣告会上表示真诚悔罪,愿意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考察,严格遵守禁止令。

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

未成年犯罪除自身法律意识淡薄、自控能力较差的原因之外,家庭教育的缺失也是重要原因之一,为此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未成年人监护人送达了《督促监护令》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书》,责令其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木某的监护表示,愿意接受检察机关下达的《督促监护令》和《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决定》,今后认真接受相关单位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孩子严加管教、正确引导。

多部门帮教+签署监督考察协议

宣告会后,博乐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团委、市关工委、社区与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签订了为期6个月的监督考察协议。

市关工委白庆文主席说,今天的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宣告活动特别好,庄严肃穆,对涉罪的未成年人一方面体现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体现司法的温度,而且动员社会力量对他一起进行帮教,这是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最佳体现,也是我们学习的机会,今后我们也会多多宣传检察机关所做的关心下一代工作。

本次不诉宣告暨训诫仪式使涉罪未成年人亲身感受法律仪式感的庄重、肃穆,有助于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再教育、再感化、再挽救,弥补不起诉案件法庭教育缺失的缺陷,对涉罪未成年人后期帮扶教育工作的开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该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刘青表示,博乐市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涉罪未成年人,联合相关部门组织,构建相互协作的司法帮教体系,形成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合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 | 博州检察、博乐检察

通讯员 | 廖月铭

新疆检察政务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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