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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不吃亏的婚前协议_女方不吃亏的婚前协议文本

前不久我遇到一个来自包邮区当事人的电话咨询,大意如下:

易律师你好,我和女友都在国外读书,大学毕业后回国准备和女友结婚,我的家庭经济实力雄厚。

回国之后家里就把这几年给我储备的零花钱都转到了我名下,加起来大概有50-60万;家中房产在我名下的部分,老家有3套,在某旅游城市有一套公寓和一套别墅。

而且签婚前协议是她提出来的,因为这几年她家中生意失败产生了许多负债,情况很不稳定。同时也是为了打消我父母的顾虑。

不得不说,这届适婚青年,越来越没安全感了。不过这个女孩也真的是人间清醒啊!

有车有房,也敌不过婚姻的草率收场。在这种焦虑笼罩下,一种「较真」的新婚姻观出现了——「先小人后君子」,签完协议再领证。

1、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真的伤感情吗?

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观念中,婚前协议还是有些不近情理的。我们信奉「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认为婚姻就应该是夫妻两人并肩站立,共同撑起一方天空。

而婚前财产协议,是对夫妻忠诚义务的公然破坏,使夫妻之间有了一道裂缝:你是你的,我是我的,会让夫妻之间有了私心,不利于感情的维护。

其实婚姻除了感情和家庭因素,自然难逃钱财之事。

我和团队一起办理了4000+婚姻家事案件后发现,其中不乏涉及出轨、家暴、伙同他人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案件……

因为绝大多数起诉离婚的夫妻都涉及财产纠纷,我们经常看到很多夫妻在法庭上吵得面红耳赤,撕得你死我活。

尤其是在如此高强度的信息摄入,特别是看多了人性阴暗面之后,我的大脑对于如何经营婚姻关系有了更多的分析与判断依据。我经常思考,这种悲剧有没有办法避免?

所以我认为婚前协议绝不是「绑架」对方情感的工具,而是他们以实际行动保护彼此的一份承诺。

适婚青年签订婚前协议,其实是无关信任危机的。

适时签署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让夫妻双方更相互信任,更踏实,让婚姻之路更坦然、更纯粹。

首先,婚前协议可以避免婚后的经济恐慌。虽然很多人认为婚前协议很让人为难,也不好意思提出,但它可以带来婚后的平和与稳定。

其次,婚前协议能给婚姻提供一些约束,避免婚后发生不必要的纠纷,而婚前协议,也是婚后生活的预演。

最后,婚前协议能够减少双方的纠纷,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双方的和谐共处。

2、哪些人适合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过去人们的生活水平普遍较低,即便拥有一些个人财产但是数量也不多,再加上传统观念的影响,故而较少有夫妻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随着当下社会和婚姻观的不断进步,人们拥有的婚前财产越来越多,同时整个社会的观念也更为理性,达成婚前财产协议就成了新趋势。

和团队办理了4000+婚姻家事案件后,我建议以下六类人群一定要签婚前财产协议。

1)第1类人群:收入差距比较大、感情基础薄弱。

比如说现在人很多愿意去闪婚的,以及剩男剩女为了结婚而结婚的。

2)第2类人群:婚前有特殊财产的。

比如说婚前的股权,婚前的期权。这类财产,若在双方结婚之后发生较大增值,那么增值部分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我们会建议有特殊财产的人群签署一份婚前财产协议。

3)第3种人群:双方家庭财富悬殊较大的。

比如说老夫少妻的婚姻,如果你们婚前签了婚前财产协议,可以让感情更纯粹,财产的归财产,感情的归感情。

4)第4种人群:习惯AA制财产约定的。

比如有些海外留学归来的男男女女,他们深受西方文化影响,讲求个人掌握对自己财产的处理权,也都比较自我自立,坚持经济独立,平时也有AA制生活习惯。

这类人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更有效地保护好婚前个人财产。

5)第5种人群:家族联姻或者势均力敌。

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结合,更是两个家族的结合。很多小国家的经济命脉最后集中到少数几个家族手中,就是通过联姻完成的。

而长期与各大财团和首相家族的联姻也是很多日本家族的抗风险手段之一。在中国,无论是《红楼梦》中的宁国府、荣国府、史府、薛府的四大府第,还是民国时蒋宋孔陈的四大家族,多通过婚姻编织起巨大的利益集团。

这类人群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有效防止财富外流。

6)第6种人群:再婚家庭的,尤其是「夕阳恋」再婚。

这类当事人考虑的问题较多,比如赡养问题、遗产问题以及顾忌子女态度和再婚对象心态等问题,导致他们本着「怕麻烦」的态度没有签署婚前协议。

但实际上,这在未来很有可能会造成更多的麻烦。

3、签订婚前财产协议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婚姻的经营是非常现实的,如果双方以一致的步调一起白头到老,那这些协议就只是一些废纸。万一两人缘分不够长,到了双方必须分开的那一天,这些协议内容至少可以让彼此理性平静地继续过人生。

作为律师需要提醒的是,起草婚前协议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婚前协议可以写明婚前财产的范围,包括男女双方婚前的存款、房产、车子,其他贵重物品等。

2、婚前协议要明确婚前财产的权利归属。男方和女方需要把财产分类,分成男方个人财产、女方个人财产和可共同使用的财产等,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的,相当于没约定。

3、不得约定干涉婚姻自由的内容,例如「任何一方首先提出离婚的,所有财产归另一方所有」等。

4、婚前财产生效的条件跟时间要明确。

5、男女双方必须在婚前协议上签字并写上日期。

6、为了确保协议的法律效力,建议由律师起草,对于即将结婚的两个人而言,由第三方起草协议,公正又可以最大化地避免影响感情。

婚前财产协议有效是指协议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对双方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

只有在有效的基础上才可能有用,这里的「有用」是指能满足双方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目的,真正打响婚前财产保卫战,这就要求条款明确、约定精准。

写在最后的话

婚姻是以爱情为基础,达成婚前财产协议不仅不会淡化这一点,反而由于对婚前财产的归属有了明确的约定而从某种程度上强化了婚烟的爱情基础。

结合现代社会现状,离婚时双方争议最大的问题之一就是财产问题。与其到时双方为财产的所有权争执不休,不如未雨绸缪事先做出约定。一旦婚姻走到了尽头,双方就可以免去很多不必要的纷争。

「感性领证,理性签约」,重要的不是协议本身,而是沟通的过程。或许当下大家对婚姻依然心存疑虑,但另一方面,如果没有任何约定,稀里糊涂地在一起,今后怎么有能力面对可能出现的风浪?

最后还是想告诉各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不一定是互相疏远的表现,而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也不一定是亲密和爱护的表现,在糟糕的事情发生之前,先想好最坏的结果,会给你极大地增强安全感。

如果您正在被婚姻家事问题所困扰,欢迎大家来点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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